市天然气公司洋县分公司获得“2016年度文明单位标兵”荣誉称号
发布时间:
2017-05-12 14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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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天然气公司洋县分公司被中共洋县县委、洋县人民政府授予“2016年度文明单位标兵”荣誉称号。市天然气公司洋县分公司获得“文明单位标兵”荣誉称号,标志着市天然气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。
一直以来,市天然气公司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,将精神文明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,在年初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计划,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。按照市、县文明单位创建要求,紧密结合工作实际,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总抓手,以文明服务为宗旨,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内涵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;结合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,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与传统节日及日常工作结合,组织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。开展了“道德讲堂”、学雷锋志愿服务、“读书月”、诗歌朗诵比赛、职工运动会、技能比武等一系列活动,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,形成了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,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。
精神文明建设永无止境。站在新的起点上,市天然气公司将再接再厉,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积极投身做大做强燃气品牌工作,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向新的更高目标奋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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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,夯实安全生产基础,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,自今年年初开公司在全公司范围内持续开展“员工安全生产基本功提升”活动,活动着眼于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提升,通过开展燃气知识“讲评比”、“一问一答”抛绣球、全员每日答题等活动,着力解决一批“人的不安全因素”问题,系统地整改员工在安全意识、工作态度、技能素养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,以实现人的本质安全。